很難想像人竟然如此脆弱,尤其在沈默過後,任何比時間流動更細微的聲響都顯得震耳欲聾。更何況憤怒此時正在腹中燃燒,炙熱的火焰沿著食道蜿蜒四竄,就那麼剛好灼傷了僅剩的尊嚴--這可憐的小傢伙,即使火勢劇烈在眼前仍是氣都不敢喘一聲的,眨著無辜大眼睛乞求憤怒之火能放過他一馬。當然,火勢來得猛烈,尊嚴自然連同自制力一起燃燒殆盡。
  於是傷害被放在顯微鏡下以數百萬倍放大。儘管一百個不願意,傷口就是這麼清晰,讓人無可遁逃的難堪。
  你說,傷害人的同時自己一樣難捱。但如果要我說,那些不過是傷害人之後乞求諒解的藉口。一件事情的發生,就從當下算起,怎麼會發想到久遠以前曾經受過的傷害,接著再將過錯歸咎於「好久好久以前」,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情與脫口而出的話語可不像一個童話故事般溫馨,畢竟我們都已經長大,至少不再是嗷嗷待哺的小雛鳥,掌控權不在手上等等莫可奈何的爛理由,是不是可以暫時放在一旁呢?就像有一些音樂你是再也不會觸碰,以免回憶起那段自私的歲月,一方面責備自己的軟弱,一方面沈溺在得到快感的瞬間,無視於這樣的舉動會對往後造成多大的影響。不可否認,沒有人是完美的,所以才會創造出神。為了讓自己好過一點,有多少次在崩潰之後假借神的旨意告訴自己,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,是上天的安排。但,真是如此嗎?
  你只是沒有善用選擇權,在錯誤的時機點選擇了錯誤的答案。當你走在錯誤的道路上,發覺路越來越難走甚至是無路可退,這才發現事情大條了,然而面對現實一向不是你的風格,只好假裝什麼都沒看見,視而不見是人們最拿手的危機處理,不但可以迴避衝突的機會,還能夠保護自己不受爭執的波及。
  天哪,人是多麼卑鄙自私的生物!上一秒愛你,下一秒又可以犧牲你。就是如此獨一無二的矛盾,人才顯得可愛。
  我有沒有告訴過你,我愛你?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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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阿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